1月16日,社旗县人民法院将刑事审判庭搬到晋庄镇派出所,公开审理宣判两起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案。这两起案件的被告人均年纪较大,且自身患病,行动不便,为了方便当事人,充分发挥案件的教育宣传作用,承办法官闫宗淼决定带上法徽“上门”进行庭审,真正让巡回审判成为“法治课”。
2022年7月,派出所民警在走访中,发现黄某家中存放有罂粟壳,经清点共计罂粟壳322个,去皮后称重共计299.18克,经鉴定,该299.18克种子均为罂粟科罂粟属,种子未经灭活,具有活力。同月,派出所民警在走访中,发现刘某家中存放有罂粟壳,经清点共计罂粟壳140个,去皮后称重共计155.54克,经鉴定,该155.54克种子均为罂粟科罂粟属,种子未经灭活,具有活力。由于这两起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承办法官闫宗淼决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庭审中,两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
法院审理认为,这两起案件系老年人犯罪,考虑到农村地区部分群众尤其是老年人对种植罂粟的违法犯罪认识不到位,结合其犯罪动机ope体育、目的及悔罪表现,社旗法院当庭判处被告人黄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刘某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ope体育。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闫宗淼向被告人释明种植罂粟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并劝诫被告人今后要引以为戒,被告黄某和刘某连连点头,心中的悔意无以言表。
近年来,社旗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从严从快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始终保持惩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2022年,社旗法院共计受理毒品类案件16件16人,有效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下一步,社旗法院将持续开展禁毒斗争综合治理,通过公开宣判、普法宣传等形式,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坚决扛起禁毒责任担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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